时间:2025-01-25 浏览量:39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1、具体地说,就是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2、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3、首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职责。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结果作出了明确要求。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所出资企业应当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所出资企业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重要法律,其目标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6、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最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2、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碧兆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尘慧行管理体制。

3、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6、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分类分级原则,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资产配置及使用的规定如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1、法律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如下:国家统所有的原则;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2、【答案】:国家统一所有的原则、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政资分开的原则、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3、经济效益原则 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济效益原则,最根本的是要正确认识改革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改革效益观念。政府两种职能分离原则 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只涉及国有资产,目标是保证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4、改革以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改革方案、措施、步骤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遵循经济效益原则。这要求正确理解改革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改革效益观念,确保国有资产经营活动和整体效益与企业效益的有机联系,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系统的优化。

5、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旨在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拥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的经济实体。传统的政企不分、两权不分观念是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通过改革,我们已经实现了从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等方面推进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效。

6、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五个原则,分别是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1、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责权利相统一。首先,坚持国家所有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必须由国家掌握,这是由国有资产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2、国家统一所有的原则 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现实中,企业国有资产的形成相当复杂,既有中央的直接投资,也有地方政府的直接投资。实际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及其运营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

3、经济效益原则 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济效益原则,最根本的是要正确认识改革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改革效益观念。政府两种职能分离原则 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只涉及国有资产,目标是保证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4、【答案】:国家统一所有的原则、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政资分开的原则、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5、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不包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国有资产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都需严格依法保障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类管理原则。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可以分为哪三个层次?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被划分为三个层次: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以及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体制旨在应对国有企业数量过多、管理层级过多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在经济学层面上,这种体制的重点在于实现“政资分离”与“政企分离”。

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架构是: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国有独资或控股、参股企业)。从管理学角度来看,这种模式的目标是解决直接管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种模式的重点在于解决“政资分离”、“政企分离”这两个分离。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划分为三个层次,形成了一种由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以及企业构成的总体架构。这种架构下,国资委作为第一层次,其主要职责是明确出资人代表的角色,通过将国家所有权职能与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分离,实现所谓的“政资分离”。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国资委,作为履行出资人机构的角色,主要职责是行使出资人代表的职能,明确国家所有权与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界限,实现所谓的“政资分离”。

国有资产:深入解析其定义、来源与分类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变革。不同于简单的国有资本概念,国有资产涵盖实物和货币财产,包括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别。